【卫士手记】借出31万,利息分文不取,这位小官为何挨了处分……
【卫士手记】莫将集体资产做“人情”
“我不服气,那31万不是都还回来了吗?而且是借给本组村民,也是为了本组的人好,我个人又没贪污,又没收过好处,我哪里有错啦?”7月28日,浏阳市永安镇纪委谈话室里,永和村茶园组组长伍伟斌坐在椅子上满脸通红,气咻咻地向调查组人员喊着,场面一度陷入僵持。
这事儿还得从三天前几位来访的村民说起。
“我们是永和村茶园组的村民,我们要举报组长伍伟斌贪污了我们的征收款和修路的钱……还有水利工程的钱……还有公墓山道路征收的钱,分配没开会也没公示,谁家多谁家少他一个人说了算,那钱有没有装进他自己的腰包,我们也不知道。”在我办公室,几位来访村民你一言我一语很气愤地说。
“别急,一件一件详细说。”我马上意识到,这是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情,问题又比较多,一定得弄清楚来龙去脉。于是,我让副主任田宇航仔细做好文字记录,同时,按照信访举报初信初访的有关程序,与信访举报反映人签订了《初信初访双向承诺书》。
随即,我们立刻成立调查组,迅速开展调查核实。经过3天走访相关人员、调查核实相关凭证,这起信访案件情况基本掌握。
随后,我们将被举报人伍伟斌请到了纪委谈话室。谈话室里,伍伟斌背靠在椅子上,翘着二郎腿,抽着烟,眼睛并不看我们。这幅吊儿郎当的样子,我看着都心里气,但作为纪检干部只能强压心中的怒火,严肃地说:“伍伟斌,今天纪委请你过来主要是对你涉嫌违纪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你对面墙上有入党誓词和党旗悬挂着,以你这种坐姿和满不在乎的态度,你觉得你符合一名党员的基本素质吗?”伍伟斌瞟了我一眼,非常不情愿地把脚放下来,把手中烟掐灭掉。
沉默了一会儿,我打破僵局:“伍伟斌,你说说,你们茶园组存折上的钱是什么钱?属于谁的?”
“存折上的钱是征收我们茶园组土地的钱,当然属于我们全组人。”伍伟斌理直气壮地说。
“既然是属于全组村民的,那你把这存折上的钱擅自借予他人,是不是要先跟组上村民们打个招呼?要取得组上村民同意呢?这笔资金存在银行有利息,而你,不但擅自外借,而且没有收取一分钱的利息?这岂不是损害集体利益?31万元,数额巨大,万一收不回来呢?这些你考虑过没有?如果你的私人账户上有31万,你会不会借给他?你会不会怕他生意亏损还不起。”我连珠带炮地问道。
“是,是,这些我知道,当初我也是为了救急,况且借钱的人也是本地老板,生意上需要周转,我觉得作为朋友,平时走得比较近,他急需资金周转,我手中有钱,就做一下顺水人情,公家的钱借给本地的人,又是朋友关系,难道还要收他利息啊?”伍伟斌显得很委屈。
“公款就是姓公,你们组上集体财产该怎么使用、怎么分配,必须经过你们组上的村民同意。村民信任你,选你当组长,但你要保障他们的利益,他们有知情权和监督权。你与借款人是私交,你没有权利损公肥私,你不能因为私人交情而破坏原则、规矩。组上的集体资产,又不是你个人的钱,本金和利息都是大家的,你用大家的资产私自做了这个’人情’,虽然你个人没有获取好处,但你用手中的公权损害了大家的利益,这个道理没错吧?”我紧接着追问。
“是,陈书记,你说的对,我以为借出去多少收回来多少,反正钱还在存折上,又帮了他人的忙,我个人没贪污,就不存在损害村民利益,我这确实是有点想当然了。现在通过你们的提醒、教育,我想想也觉得后怕,我下次不会了。”伍伟斌的态度终于转变了。
调查
通过调查核实,调查组将涉及伍伟斌的信访问题于8月3日对来访人进行了面对面地举证逐一答复。同日,在镇纪委的现场监督下,伍伟斌将存放在自己手中的茶园组公墓山道路征收管理费4000元、水利维修剩余款5740元以及违规外借的31万元资金按年利率7%计算应收利息8000元一并上缴到组级集体账户。
伍伟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,镇党委决定给予伍伟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(浏阳市永安镇纪委副书记 陈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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